多年合約的風險與報酬概要
NPB 多年合約從 FA (自由球員) 制度導入的 1993 年以後正式化。首位 FA 宣告選手是落合博滿 (中日轉讀賣,1993 年),此後作為球團防止主力選手流出的手段、或作為大型補強的王牌,多年合約被活用。2024 年時點 NPB 最高額多年合約,是 2017 年柳田悠岐與軟銀簽的 6 年總額推估 30 億日圓。多年合約給選手提供穩定收入保障、能以長期視角專注比賽的環境,另一方面對球團意味著長期承擔選手表現下降與傷勢風險。實際上過去 20 年締結的 4 年以上多年合約中,合約期間選手留下預期成績的案例僅停在約 4 成的分析存在。剩 6 成主要原因是因傷長期離隊、隨年齡成績下降,或動力變化,給球團經營帶來不小的影響。
歷史背景與發展
回顧多年合約歷史,成功與失敗兩面鮮明浮現。成功案例代表是 2007 年阿部慎之助與讀賣簽的 4 年合約。阿部在合約期間維持打擊率 .300 前後,2012 年以 104 打點拿下打點王等留下符合投資的成績。同樣 2014 年內海哲也與讀賣簽的 4 年合約,合約前半 2 年也作為先發輪值支柱發揮機能,留下一定成果。另一方面常被舉為失敗案例的,是 2000 年代後半多個球團與洋將簽的大型多年合約。特別是未能留下預期打擊成績、合約中途退團的案例不斷,殘存年薪支付壓迫球團財政。某球團 3 年合約洋將打者首年打擊率低迷至 .220,第 2 年球季中途成自由合約,但需支付合約上殘額約 2 億日圓。從這些經驗,2010 年代以後對洋將的多年合約變慎重,單年合約附選項 (球團方延長權) 形式成主流。日籍選手也增加在取得 FA 權前以長期合約鎖定的策略。
當代的課題與舉措
在多年合約風險管理上,近年受關注的是合約結構的巧思。納入績效條款 (Incentive),抑制基本年薪、依成績加上額外報酬的方式擴散。例如 2022 年山田哲人與養樂多簽的 7 年總額推估 40 億日圓合約,被報導除基本年薪外設定達規定打席與打擊率 .280 以上等條件式獎金。山田 2015 年起連續 3 年達成三冠王 (打擊率 3 成、30 支全壘打、30 次盜壘) 的實績,球團把維持顛峰期成績的誘因納入設計的形式。同時對應傷勢風險,合約納入健康條款的球團也增加。一定期間以上離隊發生時可減額翌年年薪的條款,在 MLB 普遍,NPB 也逐漸滲透。再者部分球團也有交涉合約期間成績不振時可交易條款的案例,提升合約柔性的動向可見。這些結構性巧思,成為長期讓球團與選手利害一致的重要手段。
今後展望
NPB 多年合約今後可能受 MLB 影響進一步高額化、長期化。2023 年休賽期山本由伸與道奇簽下 12 年 3 億 2,500 萬美元合約,日籍選手市場價值再次被展現。這些 MLB 合約規模也波及 NPB 年薪行情,國內 FA 市場多年合約總額有上升傾向。另一方面 NPB 球團收入相比 MLB 有限,總年薪超過球團收入 50% 的球團也存在。多年合約失敗直擊球團經營的風險,比 MLB 更深刻。今後將基於資料分析的選手未來表現預測,以及傷勢風險定量評估納入合約交涉不可或缺。建構對球團與選手雙方都可持續的合約模式,作為 NPB 經營課題重要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