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被判退場的主要行為
- 對判決糾纏不休的異議、辱罵或侮辱行為 (公認棒球規則 8.01(d) 賦予審判員將對裁決提出異議或有違運動精神言行者逐出比賽的權限)
- 對請求 (重播檢視) 後判決提出異議 - 依聯盟協議,對影像檢視後的判決提出異議不被允許,將成為退場事由
- 危險行為、暴力行為 (投向頭部的危險球、參與衝突等)
是否宣告退場屬審判員的裁量,也可能先警告再宣告。實際退場事件的歷史見「NPB 退場紀錄考察」。
退場宣告後的流程
| 對象 | 後續 |
|---|---|
| 球員退場 | 由替補球員上場,比賽繼續。球隊不會受到人數上的處罰 (但退場球員不得再上場) |
| 監督退場 | 由教練代行指揮,比賽繼續 |
| 退場者本人 | 必須立即離開球員席與球場,此後不得參與該場比賽 |
| 事後制裁 | 視情節,聯盟或 NPB 可能處以罰款、嚴重警告或禁賽 (實例: 2026 年 6 月,監督因對重播檢視後判決提出異議被退場,受到嚴重警告與 10 萬日圓罰款) |
請求制度與退場的關係
2018 年引進的請求 (重播檢視) 制度,讓監督對判決不服時可要求影像檢視而非抗議 (每場 2 次,判決被推翻則不計次數,進入延長賽再加 1 次)。另一方面,對檢視後的判決提出異議不被允許,若仍持續抗議即會被宣告退場。好壞球判定不在檢視範圍內,對此過度抗議一如既往是退場事由。監督抗議文化的變遷見「監督退場的文化史」。
常見問題
被判退場後會怎樣?
必須立即離開球員席與球場,此後完全不得參與該場比賽。比賽不會被沒收:球員由替補接替,監督則由教練代行指揮繼續進行。
退場等於禁賽嗎?
不會。退場只是「被逐出該場比賽」的處分,禁賽或罰款由聯盟或 NPB 視情節另行處理。例如 2026 年 6 月,一名監督因對重播檢視後判決提出異議被退場,另被處以嚴重警告與 10 萬日圓罰款。
誰有權宣告退場?
審判員。公認棒球規則 8.01(d) 賦予審判員將對裁決提出異議或有違運動精神言行的球員、監督、教練逐出比賽的權限。
對重播檢視結果抗議會被退場嗎?
會。依聯盟協議,對影像檢視後的判決提出異議不被允許;受到警告後仍不退讓,即會被宣告退場 (2026 年 6 月即有實例)。